发布日期:2024-05-09 01:09 点击次数:141
中国证监会4月30日发布对于修改《中国证监会就地抽查事项清单》的决定。修改实验包括:
一、将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“首发企业查验”的抽查比例由“就地抽签的比例为5%”修改为“就地抽签的比例为20%”。
二、将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“首发企业查验”的抽查依据由“《证券刊行上市保荐业务管制方针》(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,证监会令第137号、第170号翻新)第六十二条”修改为“《证券刊行上市保荐业务管制方针》(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,万生公司证监会令第137号、第170号、第207号翻新)第六十一条”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履行。